我60歲,還是離婚了,36年婚姻讓我明白一個道理,送給所有女人
女人,你要學著不那麼懂事!
生活中,你總會看到各種懂事體貼的女孩,她們溫柔善良,
她們美麗大方,可是卻沒有男朋友;
而那些你看不上的嬌滴滴的女孩子,她們會作,她們任性,
她們愛發脾氣,可她們周圍卻圍了一圈鞍前馬後的異性!
人們總是說女人要懂事一點,才能有人疼愛,其實有時候越是懂事的女人,往往越受委屈。
當然女人應該懂事,但是前提是這個男人是否值得。
前一段時間聽朋友說起她姨母的事情,大概是這樣的:
我這一輩子,真的做夠了賢妻良母,女人懂事賢慧的前提是,男人值得,
如果女人越懂事男人越不珍惜,這個時候女人就要想想,你的賢慧和懂事,對還是不對。
我的婚姻維持了整整三十六年,這三十六年的時間裡,
我一直都在努力的做一位好妻子,好兒媳,但是最後我得到了什麼呢?
婆婆直到現在都沒有承認我是他們的一家人,從那以後,我就決定離婚,
因為我付出的越多,越是為這個家著想,他們也越是覺得我是理所應當。
我累了,不想再堅持了,我已經60歲了,剩下的這些年,不想再委屈自己,怎麼樣舒服怎樣說吧。
可以說,我是用大半生的時間才明白過來,那就是在婚姻裡,越是懂事的女人越是委屈,
你什麼都丈夫著想,為婆婆考慮,但是他們呢?什麼時候考慮過你呢?
女人心善是自己的修養和修行,不是別人以此覺得你好欺負的依據,你的賢慧和懂事,
如果錯付給了不值得的人,那在他們眼裡,你不是懂事,你是好欺負。
我的前半生,一直都是以婚姻和家庭為中心的,我把家庭當做我人生的全部,
每一天的每一分鐘,都在為了這個家庭付出。
我替男人考慮,照顧他情緒與面子,不想讓他因家裡的矛盾而分心,所以無論婆婆怎麼欺負我,我都忍。
一晃三十六年過去了,他不但不覺的婆婆有錯,還處處嫌棄我,覺得我不夠孝順。
婆婆在我們家一直都很強勢,她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。
只要她覺得我哪裡不對,我老公立即就和她一起說我,指責我,
根本不管事情的黑白與對錯,他覺得自己的母親無論做什麼都是對的。